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0
中国结算深业字〔2018〕18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便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市场参与者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三方回购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及结算暂行办法》和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2018年7月30日起实施。三方回购交易的结算费及质押登记费暂免收取,如有变更,本公司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pdf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