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终止为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0
因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我公司自2014年9月9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股份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根据有关业务规定,我公司已将证券持有人名册、股份在主办券商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有关证券登记的数据和资料移交给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原由主办券商受理的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及轮候冻结业务,主办券商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武汉新冠亿碳环境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主办券商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