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
为落实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分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指南》自2025年3月3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公布的《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