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1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清理已没有适用场景的业务规则,自2025年2月24日起废止《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登记结算业务操作指南》《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业务操作指南》。垫付对价偿还、限售股解除限售等业务的相关规定详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登记结算业务操作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业务操作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