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网上业务平台>开放式基金服务专区>中央数据交换平台>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关于实施新版《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各公募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为规范公募基金行业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中央数据交换平台)相关业务开展,进一步提升集中备份数据质量,我公司对《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以下简称《接口规范》,详见中国结算官网-网上业务平台-开放式基金服务专区-中央数据交换平台-技术资料专栏)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并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口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1新增账户资料对账文件,由份额登记机构根据TA系统账户资料生成并报送;

2新增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反洗钱信息备份文件;

3扩长投资人户名、机构类型等部分字段长度,删除部分冗余字段,调整部分数据字典项,并对账户确认、交易确认、份额对账、分红信息、基金运作参数、基金TA参数等文件字段信息进行补充;

4更新、补充了部分字段信息的填写说明及数据报送说明。

二、系统测试及切换安排

2024422日起,已完成相关系统开发工作的份额登记机构可与中数平台开展相关测试工作(测试方案备份技术报送帮助文档详见中国结算官网-网上业务平台-开放式基金服务专区-中央数据交换平台-技术资料专栏)。请各份额登记机构根据测试方案要求,于2024930日前完成测试工作。

我公司将视市场实际测试情况,择机启动接口切换工作。请各份额登记机构持续关注我公司发布的有关通知,按要求完成相关接口切换及保障工作,确保相关业务、技术平稳衔接。

测试咨询:cdep@chinaclear.com.cn

业务咨询:xywang@chinaclear.com.cn

技术咨询:bpeng@chinaclear.com.cn

接口咨询:hhchen@chinaclear.com.cn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