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基金行业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参与人:
为支持行业机构开展基金投顾相关业务,我公司对《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2.2版)》进行了补充修订。对开户申请(001)、账户信息修改申请(003)、增加交易账户申请(008)业务复用“推荐人类型”、“推荐人”字段,传送“投顾标志”、“投顾机构代码”内容。
现向平台各参与人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0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xywang@chinaclear.com.cn。
特此通知。
业务联系邮箱:xywang@chinaclear.com.cn
技术联系邮箱:pkang@chinaclear.com.cn
hhchen@chinaclear.com.cn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