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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基金行业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参与人:

为配合《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2.2版)》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参与人通过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备份,我公司对《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进行了同步修订。现向平台各参与人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10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xywang@chinaclear.com.cn

特此通知。

业务联系邮箱:xywang@chinaclear.com.cn

技术联系邮箱:pkang@chinaclear.com.cn

              hhchen@chinaclear.com.cn

附件:1.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2.2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的修订说明.docx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