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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新版《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及《基金销售机构资金核对数据接口规范》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

基金行业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参与人:

为配合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适应市场业务发展需要,按照证监会机构部授权,我公司制定并公布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2.2版)》(以下简称《交换协议》),并配套修订了《基金销售机构资金核对数据接口规范(2.2版)》(见附件二)。

为适应最新业务发展需要,我们对《交换协议》个别字段作了补充。另外,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虑到各参与人实际开发进度,拟对原相关测试及切换工作安排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协议》补充内容

1、完善个人反洗钱信息文件(X1文件)中“投资者国家或地区”字段的备注说明;

2、“基金类型”字段增加“05-其他”、“06-基金中基金”两类。

二、系统测试安排

自2020年6月15日起,已完成相关系统开发工作的份额登记机构及销售机构可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展相关测试工作(测试方案见附件三)。请各参与人根据测试方案要求,及时向我公司提交申请并参加测试,确保按时、平稳完成接口切换工作。

三、份额登记机构接口切换安排

自2020年9月1日起,已通过测试的份额登记机构可切换至新版本接口,切换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9月30日。中央数据交换平台支持版本自动切换,自首次接到2.2版本接口文件后自动完成切换。请各份额登记机构按时开展测试和接口切换工作,接口切换为2.2版后不可再恢复为原2.1版本。

四、销售机构接口切换安排

销售机构须于所有TA机构完成切换后方可进行切换,具体切换时间我司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中国结算官网“开放式基金服务专区-中央数据交换平台”栏目。

联系方式:

测试咨询电话:彭乐010-50938906

测试咨询邮箱:lpeng@chinaclear.com.cn

业务咨询电话:王心怡010-50938590

业务咨询邮箱:xywang@chinaclear.com.cn

技术咨询电话:忻日辉010-50938559

技术咨询邮箱:rhxin@chinaclear.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一: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2.2版).pdf

附件二:基金销售机构资金核对数据接口规范(2.2版).pdf

附件三: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2.2版)》及《基金销售机构资金核对数据接口规范(2.2版)》升级测试方案.pdf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