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2
基金行业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参与人:
为配合基金管理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开放式基金业务参与人通过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我公司在现行《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基础上,补充修订了相关内容。现向平台各参与人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7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jjbwd@chinaclear.com.cn。
技术联系电话:010-50938870 陈鸿鹄
技术联系邮箱:hhchen@chinaclear.com.cn
业务联系电话:010-50938590 王心怡
业务联系邮箱:xywang@chinaclear.com.cn
附件1:关于《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的修订说明.pdf
附件2: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190717.pdf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