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接口切换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各基金销售机构:
自2018年5月2日起,已通过测试的基金销售机构可申请切换至新版《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切换时间最迟不应晚于2018年5月20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销售机构应于不晚于切换前两个工作日将填写完整的《关于销售机构切换新版<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的申请函》发送至zcglkf@chinaclear.com.cn。
二、中国结算TA系统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切换新版本交换协议当日,须向中国结算TA系统发送R1文件(如没有相关需报送的数据则发送空文件),并确保自当日批次起,发送的所有文件的文件版本号均填写为“21”。
三、已切换至新版本交换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须保证“机构类型”字段填写符合交换协议的数据有效值域要求。中国结算TA系统将对“个人/机构标志”字段为机构或产品的开户、账户资料修改业务的“机构类型”字段进行相应有效性检查,并对不符合数据有效值域要求的申请做失败处理。
请各基金销售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开展接口切换工作,并与所销售产品的份额登记机构就切换时间及相关业务处理逻辑保持沟通,确保切换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