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接口切换和系统测试相关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参与人:
为配合参与人落实国税总局关于非居民涉税信息收集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切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切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份额登记机构接口版本切换安排
自2018年3月26日起,已通过测试的份额登记机构可切换至新版本接口,切换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4月20日。请各份额登记机构于不晚于切换前两个工作日将填写完整的《关于份额登记机构切换新版<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的申请函》(附件一,盖章件和word版本各一份)发送至zcglkf@chinaclear.com.cn。
二、销售机构接口版本切换安排
自2018年5月2日起,已通过测试的销售机构可切换至新版本接口,切换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5月20日。请各销售机构于不晚于切换前两个工作日将填写完整的《关于销售机构切换新版<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的申请函》(附件二,盖章件和word版本各一份)发送至zcglkf@chinaclear.com.cn。
三、关于《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管理人数据接口规范》版本切换的相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系统参与人(包括管理人分TA及销售机构)及时关注我司官网-开放式基金-通知公告栏目。
特此通知。
20180316附件一:关于份额登记机构切换新版《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的申请函.docx
20180316附件二:关于销售机构系统切换新版《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的申请函.docx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