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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代理1999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06

关于代理1999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各结算单位:

受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6年7月25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1999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挂牌名称为“99三峡债”,证券代码为“129903”)2005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99三峡债”期限10年,每年付息一次,本年利率为4%,债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21日,付息日为2006年7月25日,每百元兑付利息4元(含税),兑息代码为779903。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6年7月24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6年7月25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在2006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1999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