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关于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各公募基金业务参与主体: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FISP平台)相关业务开展,中国结算起草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公募基金业务参与主体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gxfang@chinaclear.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结算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