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关于2025年清明节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各结算参与单位:
根据《中国结算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25年清明节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5年4月3日发生的证券交易和当日到期的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25年4月3日,资金交收日为2025年4月7日。
二、2025年4月7日发生的证券交易和2025年4月4日至4月7日到期的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25年4月7日,资金交收日为2025年4月8日。
三、2025年4月1日、2日、3日发生的B股交易和退市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分别为2025年4月7日、8日、9日。
四、2025年清明节期间港股通业务清算交收安排:
清明节假期:沪、深市场2025年4月4日-4月6日休市(含双休日);香港市场2025年4月4日休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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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交易 |
清算 |
交收 |
风控、公司行为和组合费清算对应的交收日 |
交易清算对应的交收日 |
备注 |
2025/04/02 |
交易日 |
正常清算 |
交收日 |
2025/04/03 |
2025/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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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
交易日 |
正常清算 |
交收日 |
2025/04/07 |
2025/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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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 |
非交易日 |
不进行清算 |
非交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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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2025年清明节期间上海市场B转H业务交收安排:
交易日 |
香港交收日 |
境内交收日 |
假期 |
2025年04月02日 |
2025年04月07日 |
2025年04月07日 |
清明节 |
2025年04月03日 |
2025年04月08日 |
2025年04月08日 |
清明节 |
注:沪市B转H业务交易交收日历中,交易日为港股与沪市B股的共同交易日,交收日为港股与沪市B股的共同交收日。沪市B转H交易日为T日时,交收日为沪市B转H交易交收日历的T+2日。 |
六、2025年清明节期间深圳市场B转H业务交收安排:
交易日 |
香港交收日 |
境内交收日 |
假期 |
2025年04月02日 |
2025年04月07日 |
2025年04月07日 |
清明节 |
2025年04月03日 |
2025年04月08日 |
2025年04月08日 |
清明节 |
注:权益登记日以香港交收日为准。 |
七、2025年清明节期间H股“全流通”业务交收安排:
清明节假期:深圳市场2025年4月4日休市;香港市场2025年4月4日休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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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交易 |
清算 |
交易应付资金及公司行为资金对应的交收日 |
交易证券交收日 |
交易应收资金对应的交收日 |
2025/04/01 |
交易日 |
正常清算 |
2025/04/02 |
2025/04/03 |
2025/04/07 |
2025/04/02 |
交易日 |
正常清算 |
2025/04/03 |
2025/04/07 |
2025/04/08 |
2025/04/03 |
交易日 |
正常清算 |
2025/04/07 |
2025/04/08 |
2025/04/09 |
2025/04/04 |
非交易日 |
不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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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结算参与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结算
2025年3月27日